看完了張阿公的故事,如果你有一天生病了,會想知道自己的病情嗎?
關於「病情告知」這件事,我想從三個面向來討論。
「隱瞞病情」帶來的三大關鍵問題
台灣每年有將近10萬人被診斷癌症,在傳統社會保守的觀念下,很多家屬認為癌症是不治之症,因此無論診斷的時候是早期或是晚期,隱瞞病人真實病情的狀況非常常見。問家屬們原因,多半可以得到以下的回答:「哎呀,醫師你不知道,爸爸很脆弱,萬一被他知道了,它會崩潰!」或是「唉呦醫生,媽年紀這麼大了,平常腦筋就迷迷糊糊的,跟他說也沒有用啦!跟我說就好,我來處理。」
這些論點似乎都有它的道理,但是你知道嗎?「隱瞞病情」會帶來後續我認為最關鍵的三大問題:
1. 病人不知道自己的生命快到盡頭,身後事,例如財產規劃、後事交代等等很難找到時機討論。沒有討論,一但病人突然離開人世,後續則可能是家族裡的紛爭及困擾。
2. 病人不知道自己的生命快到盡頭,最後關頭的關鍵醫療決定,如插管、電擊、壓胸等等,也部會有機會可以討論。等某一天突然進入緊急情況了,通常家屬們面面相覷,只好硬著頭皮替病人決定。只是,無論做什麼決定,心裡頭都會有另一個聲音,小小聲地問自己說:「萬一我做錯了決定,怎麼辦?」可惜,那時已經沒有人可以給我們答案了。
3. 最重要的是,病人不知道自己的生命快到盡頭,沒有辦法好好的利用剩下的時間,跟最愛的家人道謝、道歉、道愛和道別!
就像張阿公和他的家人一樣,最重要的時光可能就在猜疑、後悔與沉默之中,過去了。
根據調查,九成以上的民眾,希望在罹癌的時候清楚被告知自己的病情。但是很奇妙的,當我們變成病人家屬,我們又不自覺地會想很多!想說老人家會不會撐不下去、想說老人家會會失去對生命的自信......等等。只是,老人家真的有我們想像中的這麼脆弱,又這麼不聰明嗎?
其實,他們雖然總是默默地不說話,躺在病床上,但是他們的眼睛看著,他們的耳朵聽著,他們的心思躍動著。無論是自己愈來愈頻繁的進出急診室、身體功能的逐漸下降、本來不需要洗腎的現在要洗腎了、家屬常常在病房門外低聲哭泣......這些動作與變化,老人家都覺察的到。只是有時我們不說,他們也不說。就像是故事裡的張阿公一樣,有時候我看著他的眼神,常常覺得其實他什麼都知道了。只是兒女不說,老人家也不敢問。兒女會怕長輩承受不住,老人家也會擔心給晚輩多餘的壓力和負擔。那些說不出口的,其實都是愛。
「病人自主權利法」即將於民國108年正式實施。根據「病人自主權利法」第五條第一項:病人就診時,醫療機構或醫師應以其所判斷之適當時機及方式,將病人之病情、治療方針、處置、用藥、預後情形及可能之不良反應等相關事項告知本人。病人未明示反對時,亦得告知其關係人。
也就是說,在一般狀況下,醫療機構或醫師必須將相關的病情告知本人,若本人沒有說不可以告訴其他人的話,醫師才能將相關病情也告知其他關係人。這保障了我們每一個人,對於自己的疾病與身體狀況知情的權利。畢竟,有了知情,才有接下來的選擇與決定,不是嗎?
也許也有人會問,直接告知不是太殘忍了嗎?難道沒有比較符合常情的作法嗎?回頭看看「病人自主權利法」,很重要的是,醫療機構和醫師必須在「其所判斷之適當時機及方式」來告知病情。告知病情本身是充滿著藝術和智慧的,並不是一般的醫病溝通這麼簡單。包含告知的時機、告知的地點、參與告知的人員、告知前的準備、告知的溝通技巧、告知後的相關支持系統……等等,醫療人員都必須在告知前很仔細地思考過一遍,確保病情告知的品質以及病人和家屬的理解程度,如此才是理想的告知。
以我自己為例,我在告知病情之前,經常會先確定病人是否已經做好準備來聽我接下來要說的話了,而不是一股腦兒的就把病情全盤托出。我常常會先問這樣的問題:
「檢查結果出來了,你會不會擔心報告的結果?」
「很多人都會這麼擔心,其實這很正常。」
「妳今天會希望我把檢查的結果完整告訴你嗎?或是如果你今天很累,想休息也沒關係,我們可以改天再說。」
準備好了適當的時機,用適當的方式告訴病人和家屬病情,往往會收到最大的效果,也讓病人可以獲得支持。知曉了病情以及後續的變化,確認後續可以做的治療方式,才有辦法進一步讓病人有時間跟家人溝通身後事的處理,讓病人和家人討論生命的盡頭一些相關醫療措施是否要執行,以及好好地讓病人和家人說愛、說謝謝、說對不起、說再見。
回頭看看考題,如果有一天你得了重病,你會想知道自己的病情嗎?無論你選的是哪一個,我希望你把為什麼這麼選,告訴你最愛的家人。
(作者為安寧緩和專科醫師)
病人真的不知道嗎?
根據調查,九成以上的民眾,希望在罹癌的時候清楚被告知自己的病情。但是很奇妙的,當我們變成病人家屬,我們又不自覺地會想很多!想說老人家會不會撐不下去、想說老人家會會失去對生命的自信......等等。只是,老人家真的有我們想像中的這麼脆弱,又這麼不聰明嗎?
其實,他們雖然總是默默地不說話,躺在病床上,但是他們的眼睛看著,他們的耳朵聽著,他們的心思躍動著。無論是自己愈來愈頻繁的進出急診室、身體功能的逐漸下降、本來不需要洗腎的現在要洗腎了、家屬常常在病房門外低聲哭泣......這些動作與變化,老人家都覺察的到。只是有時我們不說,他們也不說。就像是故事裡的張阿公一樣,有時候我看著他的眼神,常常覺得其實他什麼都知道了。只是兒女不說,老人家也不敢問。兒女會怕長輩承受不住,老人家也會擔心給晚輩多餘的壓力和負擔。那些說不出口的,其實都是愛。
「病人自主權利法」關於病情告知的相關規範
「病人自主權利法」即將於民國108年正式實施。根據「病人自主權利法」第五條第一項:病人就診時,醫療機構或醫師應以其所判斷之適當時機及方式,將病人之病情、治療方針、處置、用藥、預後情形及可能之不良反應等相關事項告知本人。病人未明示反對時,亦得告知其關係人。
也就是說,在一般狀況下,醫療機構或醫師必須將相關的病情告知本人,若本人沒有說不可以告訴其他人的話,醫師才能將相關病情也告知其他關係人。這保障了我們每一個人,對於自己的疾病與身體狀況知情的權利。畢竟,有了知情,才有接下來的選擇與決定,不是嗎?
也許也有人會問,直接告知不是太殘忍了嗎?難道沒有比較符合常情的作法嗎?回頭看看「病人自主權利法」,很重要的是,醫療機構和醫師必須在「其所判斷之適當時機及方式」來告知病情。告知病情本身是充滿著藝術和智慧的,並不是一般的醫病溝通這麼簡單。包含告知的時機、告知的地點、參與告知的人員、告知前的準備、告知的溝通技巧、告知後的相關支持系統……等等,醫療人員都必須在告知前很仔細地思考過一遍,確保病情告知的品質以及病人和家屬的理解程度,如此才是理想的告知。
以我自己為例,我在告知病情之前,經常會先確定病人是否已經做好準備來聽我接下來要說的話了,而不是一股腦兒的就把病情全盤托出。我常常會先問這樣的問題:
「檢查結果出來了,你會不會擔心報告的結果?」
「很多人都會這麼擔心,其實這很正常。」
「妳今天會希望我把檢查的結果完整告訴你嗎?或是如果你今天很累,想休息也沒關係,我們可以改天再說。」
準備好了適當的時機,用適當的方式告訴病人和家屬病情,往往會收到最大的效果,也讓病人可以獲得支持。知曉了病情以及後續的變化,確認後續可以做的治療方式,才有辦法進一步讓病人有時間跟家人溝通身後事的處理,讓病人和家人討論生命的盡頭一些相關醫療措施是否要執行,以及好好地讓病人和家人說愛、說謝謝、說對不起、說再見。
回頭看看考題,如果有一天你得了重病,你會想知道自己的病情嗎?無論你選的是哪一個,我希望你把為什麼這麼選,告訴你最愛的家人。
(作者為安寧緩和專科醫師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