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FU

網站頁籤

2017年1月16日 星期一

「人生的最後期末考」考前大猜題其之一:你會想知道自己的病情嗎?

  


規則


「人生的最後期末考」考前大猜題一共十題,來看看這些人生最後都會遇到的問題,你有沒有答案?


考題一


Q:
請問大家,如果有一天,你年紀大了被醫師診斷了重病,你會想知道自己的病情,還是不想知道,都交給家人決定?

A:
1. 想知道,自己的生命自己做主。
2. 不想知道,我的家人幫我決定就好。
3. 我也不知道自己想不想知道。



故事


明明是冬天,台灣卻熱得跟夏天一樣。會診是不會因為夏天冬天而有區分的,接到了會診,就匆匆前往內科病房。

病人是一位90歲的阿公,躺在病床上,一喘一喘的。阿公這次因為呼吸很喘住進醫院,經過電腦斷層檢查,他的原治療團隊覺得,應該是肺癌。但是家屬不希望再接受後續的治療與檢查。他的兒子坐在他旁邊,看到我就急忙坐起來,非常客氣。我跟他做自我介紹,跟他說我是緩和醫療的醫師,主治醫師請我來看一下爸爸。我問了兒子,爸爸是說國語還是台語?然後,我用我生硬的台語跟阿公對話起來:

「阿公,您好,我是朱醫師,你現在覺得怎麼樣?」

「阿就,有點喘,有點喘。全身沒力。」阿公很虛弱地回答,但是神智依然很清楚。身體隨著呼吸一上一下地。

我正想繼續說下去,兒子突然用手輕輕拍著我的肩膀,用國語很小聲、很小聲的跟我說:

「醫師,我們沒有讓他知道。但是我們都不要做治療了......」

「嗯,你們沒有讓他知道。但是你們都不要做治療了......」我低聲重複了一遍他的話。然後說:「好,我知道。」之後,我小心翼翼地問阿公:

「阿公,醫生跟你怎麼說啊?」

「阿,那個,醫生昨天跟我說什麼化療,我也聽不懂......」

「化療?」我心裡想,不是說阿公不知道嗎......


隱瞞病情的現實


台灣每年有將近10萬人被診斷癌症,在傳統社會保守的觀念下,很多家屬認為癌症是不治之症,因此無論診斷的時候是早期或是晚期,隱瞞病人真實病情的狀況非常常見。問家屬們原因,多半可以得到以下的回答:「哎呀,醫師你不知道,爸爸很脆弱,萬一被他知道了,它會崩潰!」或是「唉呦醫生,媽年紀這麼大了,平常腦筋就迷迷糊糊的,跟他說也沒有用啦!跟我說就好,我來處理。」

這些論點似乎都有它的道理,但是你知道嗎?「隱瞞病情」會帶來後續我認為最關鍵的三大問題:

  1. 病人不知道自己的生命快到盡頭,身後事,例如財產規劃、後事交代等等很難找到時機討論。沒有討論,一但病人突然離開人世,後續則可能是家族裡的紛爭及困擾。
  2. 病人不知道自己的生命快到盡頭,最後關頭的關鍵醫療決定,如插管、電擊、壓胸等等,如果你是那個隱瞞他的的家屬,你敢問嗎?不敢問,那就只好等病人昏迷了再由家屬做決定!只是,如果你是家屬,你確定到時候你做的決定是正確的?
  3. 最重要的是,病人不知道自己的生命快到盡頭,沒有辦法好好的利用剩下的時間,跟最愛的家人道謝、道歉、道愛和道別!
根據調查,九成以上的民眾,希望在罹癌的時候清楚被告知自己的病情。但是很奇妙的,當我們變成病人家屬,我們又不自覺地會想很多!想說老人家會不會撐不下去、想說老人家會會失去對生命的自信......等等。只是,老人家真的有我們想像中的這麼脆弱,又這麼不聰明嗎?

其實,他們雖然總是默默地不說話,躺在病床上,但是他們的眼睛看著,他們的耳朵聽著,他們的心思躍動著。無論是自己愈來愈頻繁的進出急診室、身體功能的逐漸下降、本來不需要洗腎的現在要洗腎了、家屬常常在病房門外低聲哭泣......這些動作與變化,老人家都覺察的到。只是有時我們不說,他們也不說。

只是,也許現在醫師因為尊重家人們的決定,可以不說,但是二年後就不是如此了。


病人自主權利法



「病人自主權利法」即將於民國108年正式實施。根據「病人自主權利法」第五條第一項:病人就診時,醫療機構或醫師應以其所判斷之適當時機及方式,將病人之病情、治療方針、處置、用藥、預後情形及可能之不良反應等相關事項告知本人。病人未明示反對時,亦得告知其關係人。

也就是說,除非「本人」說可以告知其他家人朋友,不然在一般狀況下,醫療機構或醫師必須將相關的病情告知本人。這保障了我們每一個人,對於自己的疾病與身體狀況知情的權利。畢竟,有了知情,才有接下來的選擇與決定,不是嗎?

回頭看看考題,你選幾號呢?無論你選的是哪一個,我希望你有一個確定的答案。


「人生的最後期末考」大學院校免費演講,好評申請中!